□记者 杨飞越
本报济南6月9日讯 今天是高考最后1天。在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信社理事长宋文瑄承诺,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与往年相同,没有任何变动,省农信社将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省农信社、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是三家负责办理全省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山东省农信社贷款发放量最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之后,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咨询高校经办机构。
山东就读的山东学生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对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的山东省籍考生,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贷款。
据悉,助学贷款分为三类:国家助学贷款、商业贷款和学校提供的无息贷款。省内学生在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后,回原籍办理助学贷款;外省籍学生由高校集中办理助学贷款;对于到省外就读的本省学生,需要按当地政策申请办理。
每年不超过6000元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申请为一次性申请,申请额度为在校期间所需总额。贷款分次按学年发放,一次核定,总额控制,定期发放,定向使用。
再次用款时,需由学生本人持“两证一章”(身份证、学生证、个人名章)直接到经办社贷款专(兼)柜填写借款凭证,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即只还本金;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按历次贷款利率调整,全额自付。
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
由于学生没有劳动收入和还款能力,农信社不接受学生直接贷款申请。学生需要向学校提出借款申请;然后,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交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需由学生本人在经办信用社办理手续。
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学生本人、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习证明》和学校盖章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保证合同》;由学生本人出具,经村委会、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居委会)核实盖章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