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信贷工作成果及先进单位(个人)申报推荐活动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淄博分(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淄博市分行,齐商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淄博办事处:
今年以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大力开展金融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全市存、贷款平稳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为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和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货币信贷工作,树立典型,在全市金融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按照人民银行总行、济南分行关于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的有关精神,根据《淄博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中组织开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淄工发〔2011〕44号)、《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信贷业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淄银发〔2011〕75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信贷工作优秀成果及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评选条件
(一)信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淄博市内支行级经营单位,各市级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公司业务、个人业务等相关业务部门,各区县人民银行,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二)信贷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
2、有健全的信贷管理制度;
3、贷款操作程序规范,贷款审批效率较高;
4、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信贷业务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金融创新力度大,积极通过多种融资手段支持经济发展;
5、积极支持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或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三农”、弱势群体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6、充分利用38-365365.com开展信贷方面政策、业务宣传,加强银企对接合作,树立良好金融服务形象;
7、今年以来贷款增长率高于全市或系统内平均水平;
8、今年以来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贷款金额实现“双降”;
9、与所在地政府、企业有良好的沟通关系,政银企关系融洽,形成了合作共赢局面;
10、无经济案件及查实的信贷管理及业务问题举报。
二、信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评选条件
(一)信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市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年度内在信贷岗位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人员。
(二)信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严格执行金融方针政策和信贷纪律,廉洁自律;
2、从事信贷管理工作,认真履职,成绩突出;或者当年新发放贷款金额3000万元(或成功营销贷款客户50户)以上,且年度内无新发生不良贷款记录;
3、熟悉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银行信贷业务及企业财务管理,能及时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企业资金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
4、具有开拓精神,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信贷业务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创新成果被推广或者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
5、无信贷管理操作违章违规现象。
三、信贷工作优秀成果评选对象、评选条件
(一)信贷工作优秀成果评选对象:在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等方面成绩优异的市级或支行级金融机构。
(二)信贷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条件:
1、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突出贡献奖。积极完善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服务体制,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或部门,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11年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金融机构或积极参与“金成长”工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可申报。
2、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积极利用信贷、票据等金融手段,支持全市重大项目、“百项重点工业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等建设,对这些重点项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配套流动资金贷款增长较快的金融机构可申报。
3、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突出贡献奖。积极参与全市“十百千万工程”活动、银农结对帮扶活动以及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试点活动,积极开展涉农金融业务创新,并取得较大成绩的金融机构可申报。
4、金融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突出贡献奖。在支持全市“两区一村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建设等保障安居工程以及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创业、经济困难学生、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可申报。
四、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候选单位(个人)推荐要求
(一)“振兴淄博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候选单位推荐要求:
1、各单位从推荐的“信贷工作先进单位”或“信贷工作优秀成果”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
2、以前年度未获得市总工会“振兴淄博劳动奖状”或“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二)“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要求:
1、各单位从推荐的“信贷工作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
2、以前年度未获得市总工会“振兴淄博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3、各市级金融机构可推荐1人,人民银行各支行可从辖内推荐2人,其中至少1人在基层营业网点(不含支行机关)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推荐上报。人民银行各支行负责推荐上报各区县辖内信贷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优秀成果、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名单,各市级金融机构负责推荐上报本级机关及张店、周村、开发区内分支机构先进单位(个人)、优秀成果、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名单。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市级金融机构要根据评选对象、评选条件,按照《淄博市2011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信贷工作优秀成果及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推荐上报工作,按时上报推荐表(见附件2、3、4、5,电子版可通过38-365365.com下载,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二)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根据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市级金融机构上报情况,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现场走访、调阅资料、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形式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并在38-365365.com(www.0913hq.com)开通网上投票平台,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三)市“双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及网络投票结果,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奖励。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市总工会联合对2011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信贷工作优秀成果进行通报表彰。市总工会将按择优原则,对其中5个单位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状”或“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对其中5名个人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六、其他事项
(一)请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市级金融机构确定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办事部门和日常工作联系人,并于2011年12月20日(周二)前上报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二)所有推荐材料(包括原件及电子版)应于2012年1月13日(周五)中午12:00前上报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过期不候。
(三)所有推荐材料应结合推荐项目,突出重点、反映亮点,充分体现工作业绩。书面推荐材料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格式,不得改动。书面推荐表应双面打印,不添加附页,文字保持工整美观。人民银行各支行、各市级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联系人:朱圣光 孙晓芳
电 话:3169146
淄博金融邮件系统:人行货币信贷管理科@zbrh.pbc.gov
互联网邮箱:zbrhxd@126.com
附件:1.淄博市2011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信贷工作
优秀成果及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推荐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2011年度信贷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淄博市2011年度信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淄博市2011年度信贷工作优秀成果推荐表
5.淄博市2011年度“振兴淄博劳动奖状(章)”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淄银发〔2011〕171号-正文及推荐表(请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