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确定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试点县(市、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36个2015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进行了公布,淄博市临淄区位列其中。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审,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北京市密云县等36个县(区)被定为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试点时限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