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专门部署明责任。及时召开辖内十二家金融机构分管行长(主任)及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2009年临淄区金融机构征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淄博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征信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了支行《2009年度征信管理工作计划》,同时就参加贷款卡年审企业的范围、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等具体事项做出详细说明和具体安排。
二是严格要求提效率。要求辖区各金融机构必须书面或电话通知其所有办理贷款卡的开户单位,并予以登记备案,保证每个贷款企业都能按时、准确地予以年审,提高贷款卡的年审率。
三是创新宣传扩影响。要求各金融机构在所有营业网点必须张贴《贷款卡年审公告》,向社会各界及时宣传;通过地方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支行组织部分金融机构在临淄区繁华地段—桓公路进行了现场宣传。
四是及时督查促落实。支行组织人员对辖内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张贴《贷款卡年审公告》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被查营业网点及时张贴、更换公告,并把公告摆放到醒目位置,便于企业浏览公告内容,切实提高贷款卡年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及时得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