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分行高度重视棉花附营业务占用贷款的清收工作,在区县支行收清的基础上,近日又成功地收回棉花附营不良贷款3792万元。至此淄博市分行棉花附营不良贷款全部收清。 一是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淄博某棉花企业2002年进行改制时,共占用棉花附营业务贷款7596万元。在了解到该公司第一次改制我行贷款没有落实时,我行对其改制行为提出了异议,并对其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准确掌握企业改制重组进展,并根据“债随资产走”的原则,提出保全我行信贷资产的方案,促使该企业将我行贷款落实到新组建的新公司。 二是补办贷款抵押和保证担保手续。在做好债务转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公司的有效资产占用情况。该公司除有102亩划拨土地和部分办公用房产没有其他有效资产。市分行领导对该改制后的公司负责人晓之以法,动之以理,耐心做好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与企业一起谋划公司发展的计划,确定了“改制不是逃债,而是为了企业的发展,银企双赢”的共同目标,公司拿出250万元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并于2003年12月为我行的贷款1651万元补办了抵押担保的手续,同时将其剩余贷款5945万元由控股母公司担保。在随后的几年里,我行坚持在逐步消化老贷款本息的前提下,每年都向企业发放收购贷款,支持企业经营,至2005年棉花年度累计发放4500万元,全部实现当年结零,同时累计收回企业不良贷款2954万元。 三是利用减免利息政策,调动企业还贷积极性。由于近几年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经营重点转移,棉花购销业务处于停办状态,截至2008年7月企业欠贷款本金4642万元,累计欠息2312万元,靠企业自身资产状况及经营收入全部偿还我行的贷款本息无望,企业提出了减免贷款利息的申请。为调动该公司还贷的积极性,市分行多次研究论证,该公司已具备了减免利息收回不良贷款的条件。为此,向省行申请对该公司利用减免利息的政策,争取两年内收回全部不良贷款。此做法得到省行和总行审查同意和批复。2008年当年企业在金融危机冲击经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偿还贷款本金850万元。 四是实施股权和资产转让,清收不良贷款。2009年初该公司占用我行不良贷款余额3792万元,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原有的清收方案难以落实。为此,市行党委专题研究措施,攻坚破难,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的清收领导小组,制定了不良贷款清收预案。由于该公司贷款抵押物周边地处我市东部化工区,市政府对淄博市东部化工区的企业搬迁工程开始启动,该地区的土地远期升值空间较大。为清收该公司贷款,市分行多次论证,如通过诉讼实现我行债权,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还要经过评估、拍卖等过程,什么时间收回贷款也不能确定,走诉讼清收不是最有效的清收方案。在此期间,淄博市政府对困难企业重组、兼并及资产转让也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我行及时与市发改委及化工区搬迁委员会沟通情况,确定实施转让股权和资产的方式清收不良贷款,并主动为其牵线搭桥。通过多次与该公司领导沟通意见,并充分发挥我行接触面广的优势,市分行领导直接参与了该公司与多家有意向企业的商谈活动。经过择优选择,该公司最终将股权及其现有资产全部转让。至2009年12月 21日,该公司分4次将资金存入我行的账户,至此挂账长达十年之久的不良贷款全部收清。(撰稿:延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