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在省市两级行陆续配备了14名信贷独立审查官,与贷审会并列,对信贷项目进行独立审查,为行长信贷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审查官先后独立审查信贷项目395个、金额222亿元,其中提出否决性意见12条,提出限制条款或管理要求等建议140多条,有效防控了信贷风险。
独立审查官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独立审查贷款材料。对客户部门提交的贷款调查评估材料,信贷部门提交的审查意见、风险部门提交的法律审查意见,从风险角度进行逐个审查,重点分析和判断信用发放后能否按期收回本息。二是参加贷审会。在贷审会上,听取审查人、调查人及贷审委员意见,取得兼听效果,作为出具独立审查意见的参考,并就贷款材料中的疑问向调查人质询。三是实地调查和审查。对贷审委员争议较大的信贷项目,对调查人不能完全说明的问题,由审查官进行现场审查。上半年,该行独立审查官先后两次就相关问题到呈报行和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核实。四是审查贷前条件落实。审查官还负责对已批复贷款的贷前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建议行长在CM2006系统签批。
对于经审查有问题的信贷项目,审查官采取3种办法进行处理:一是建议否决。对潜在风险较大的或明显不合规、不合理的信贷项目,建议行长全面或部分否决。如年初有一笔6000万元的棉花龙头企业续贷,审查官发现借款人为他人担保的3亿多元贷款出现不良,代偿风险较大,便建议行长果断否决了续贷。还有一个客户续贷时要求增贷1000万元,审查官发现该企业今年一季度销售及利润不及去年的六分之一,不具备增贷条件,便建议行长维持原贷,不予增贷。二是建议附加限制条款。有个新营销的贷款客户,流动比率低于1,调查报告中称其母公司打算将借款1900万元转增资本。审查官建议在贷款发放前,母公司必须出具转增资本的具体金额、日期的书面承诺,被行长采纳。三是提出管理要求。对于一些存在短款长用、存货较大、过度举债、过量担保等问题的信贷项目,从维护贷款安全出发,审查官先后提出了120多条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和要求,经行长同意后,写进贷款批复中,规范了贷款操作,规避了信贷风险。